各有关单位:
按照我市公路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安排,我委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,并按规定将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。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请各相关单位按照《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信用管理办法》(津交规〔2022〕4号)有关要求,做好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。
附件:1.2023年公路勘察设计企业评价结果列表
2.2023年公路施工企业评价结果列表
3.2023年公路监理企业评价结果列表
2024年5月24日
(联系人:柳保成,联系电话:022-84194189;李云芳,联系电话:15122747119)